关于调整县级部门权责清单的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按照《甘肃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各单位调整权责清单。对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知识产权局)、交通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医药管理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张家川县林业和草原局、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等12个县直部门权责清单进行调整。现就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1.县公安局。调整后,县公安局行政权力事项120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7项、行政处罚971项、行政确认33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行政权力78项、行政强制90项、行政奖励9项。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整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528项,其中行政许可25项、行政处罚323项、行政强制24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监督13项、其他行政权力131项。
3.县交通局。调整后,县交通局行政权力事项26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6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行政处罚174项、行政强制13项、行政检查32项。
4.县人社局。调整后,县人社局行政权力事项80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36项、其他行政权利40项。
5.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医药管理局)。调整后,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医药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343项,其中行政许可43项、行政处罚214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确认1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18项、其他行政权利38项。
6.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调整后,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行政权力事项154项,其中行政许可24项、行政处罚119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行政权利1项。
7.县应急管理局。调整后,县应急管理局有行政权力事项165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112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监督1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利43项。
8.县民政局。调整后,县民政局行政权力事项54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9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监督2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
9.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135项,其中行政许可20项、行政处罚90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行政权利18项。
10.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营商环境建设局、能源局)。调整后,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营商环境建设局、能源局)行政权力事项52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2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
11.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文物局)。调整后,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文物局)行政权力事项81项,其中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33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监督5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
12.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不动产登记管理局)。调整后,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不动产登记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247项,其中行政许可46项、行政处罚133项、行政确认19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监督1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行政权力32项。
特此公告
中共张家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
监督电话:县委编办 0938-7886171
司 法 局 0938-788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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