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第八批取消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张政发〔2015〕24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第八批取消调整和承接
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
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十一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天政发〔2015〕21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布县级政府部门第八批取消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共48项,其中,由非行政许可项目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8项;行政许可项目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项;3项合并为1项;承接部分审批内容的行政许可项目1项;新增(承接)行政许可项目23项;县政府部门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13项。另外,驻县单位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决定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新增的项目,要制定承接方案,明确审批责任、时限和程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确保无缝对接。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依法监管、强化服务上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1.县级政府部门取消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目录(47项)
2.驻县单位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3项)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日
附件1
县级政府部门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
项目目录(47项)
(一)非行政许可项目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8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1 |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2 |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3 |
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 |
县财政局 |
4 |
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 |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5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
6 |
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
7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
8 |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核 |
县水务局 |
(二)行政许可项目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1 |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 |
(三)、合并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项)
序号 |
原项目名称 |
现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1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性许可 |
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 |
(四)承接部分审批内容的行政许可项目(1项)
序号 |
项目名称及承接的审批内容 |
原实施机关 |
现实施机关 |
1 |
“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中的“货运站、客货运停车场、货物装卸场、汽车零担货运站、集装箱公路中转站、货物储存保管场及货运配载中心经营许可”审批内容。 |
市交通运输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五)新增(承接)行政许可项目(23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1 |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审批 |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2 |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及范围审批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 |
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4 |
企业特殊工时审批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 |
市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的采矿权的转让审批及其小型规模矿产资源、砂石粘土采矿许可 |
县国土资源局 |
6 |
非公募基金会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
县民政局 |
7 |
异地商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县民政局 |
8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旅游设施)审批 |
县水务局 |
9 |
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县水务局 |
10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县水务局 |
11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审签 |
县水务局 |
12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县水务局 |
13 |
省间调运植物、植物产品检疫同意(农业部分) |
县农业局 |
14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县林业局 |
15 |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和繁殖材料调运检疫 |
县林业局 |
16 |
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和迁移异地保护或拆除审批 |
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
17 |
国有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核 |
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
18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9 |
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包括可能产生职业病的项目)安全设施(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批 |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0 |
科研和教学所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毒性药品(含对照品)购用审批 |
县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
21 |
医疗用毒性药品收购、经营单位审批 |
县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
22 |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换证及许可事项变更审批 |
县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
23 |
压力管道使用人员资格认定 |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五)县政府部门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13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1 |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及范围审批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 |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换证及许可事项变更审批 |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3 |
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换证、变更、延续、补发和注销审批 |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4 |
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换证及许可事项变更审批 |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5 |
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6 |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 |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7 |
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8 |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 |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9 |
林区经营加工木材审批 |
县林业局 |
10 |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许可 |
县粮食局 |
11 |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县财政局 |
12 |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 |
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
13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县教育体育局 |
附件2
驻县单位取消的非行政许可项目(3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1 |
葡萄酒消费税退税审批 |
县国家税务局 |
2 |
销货退回的消费税退税审批 |
县国家税务局 |
3 |
汇总纳税企业组织结构变更审批(地税管理范围除外) |
县国家税务局 |